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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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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发行顾问服务

我行成立了总-分-支联动的专业服务团队,充分发挥在省内区县网点机构全覆盖优势,为各级政府在项目遴选及谋划、发行方案设计、债券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

非税收入代收业务

我行与财政、微信、支付宝等多方互联,满足需要办理缴纳江西省各级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和使用其他财政票据收取资金业务的个人客户及对公客户的相关需求,产品渠道涵盖目前主流支付方式,满足不同偏好客户的缴费体验。

社保缴费业务

我行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金三社保费系统税银子系统实现对接,代理税务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包括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缴费撤销和委托扣款协议的签约/解约等交互过程。

破产案件资金管理业务

我行与江西法院破产审判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接,法院可对案件全流程监督及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破产管理人可在线管理案件、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审核债权、分配债权,债权人可在线参加债权人会议,将传统“线下”破产案件办理流程节点转移至“线上”,并与现有案件管理系统深度结合,为解决破产工作难提供了新方案,将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有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江西银行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产品特点:
       委托贷款业务具有管理规范、方式灵活、操作便捷、受理速度快、收费合理的特点,同时受托行还可以代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代为监督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代为监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代为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
●代扣代缴利息税;
●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项。    
办理流程:
●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贷款申请;
●受理银行审查委托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
●委托人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外币委托贷款则需根据委托资金来源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委托人确定贷款对象后,委托人、银行、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要求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银行在委托资金到位后发放贷款; 
●委托贷款后期管理。银行可以协助委托方监督管理委托贷款,协助收回贷款本息。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单位)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单位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单位结算账户有以下几种:
       单位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单位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单位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产品特点:
      存取款灵活方便;适用于单位日常收支和存放暂时闲置的资金需要;并获得利息收入,该利息收入不需缴纳利息收入所得税。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银行与存款单位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存款起存金额为1万元,存期有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按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同档次执行不同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产品特点: 
    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并可以提前支取;因利率较高,可以为存款人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并不需缴纳利息收入所得税。

银行信贷证明

    信贷证明业务是指江西银行应申请人(投标人)或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要求,在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以出具《信贷证明》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信贷证明》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的一种表外信贷业务。
    功能:
    针对客户投标项目,向招标人提供信贷承诺。
   

单位存款证明

       单位存款证明是江西银行出具的载明存款单位某一时点在开户行存有一定金额的书面证明。
功能:
  证明客户在江西银行的存款情况,以表明其经济实力,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债券主承

    根据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为有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债券承做承销及存续期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1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1天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7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7天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
     
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最低支取金额10万,需一次存入,一次或分次支取。
产品特点:
     通知存款的利率高于活期存款,但低于定期存款,其取款的灵活性高于定期存款。能为存款单位带来较多的利息收入。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与我行通过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协商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为协定存款,基本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协定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种类。
产品特点:
        该存款产品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可使存款单位在保证日常收支资金往来需要的同时获取较高的收益。

单位大额存单

单位大额存单是指本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适用对象: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单位协议存款

       单位协议存款是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针对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特殊性质的人民币资金开办的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的存款。存款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均由我行与存款机构商定并签署协议确认的人民币定期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