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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关于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提醒兑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尊敬的客户:

如您曾购买我行代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储蓄国债到期不计付利息”,为避免您的资金损失,请尽快持已到期的国债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至江西银行网点进行兑付。

如果您遗失国债凭证,请您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国债购买网点办理挂失、兑付业务,购买网点可通过我行任一网点柜面进行查询。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