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要求,现将我行个人消费类贷款(含按揭、综合消费、信用卡等)委托催收合作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江西胜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791-83870738 |
南昌传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0791-86620082 |
高柏(中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791-86829221 |
广东浩传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020-36195838 |
此次公告内催收合作机构合作有效期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后期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我行官方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