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加强账户管理,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
第
5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
[2008]191
号)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行拟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
开展对个人账户的集中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账户范围
此次账户清理范围为账户余额为 0 、 2012 年 8 月 1 日后未发生自主交易且无任何签约信息的账户。
一、清理账户范围
此次账户清理范围为账户余额为 0 、 2012 年 8 月 1 日后未发生自主交易且无任何签约信息的账户。
二、特别提示
1 、公告期限内,如您有清理范围内的账户,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至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激活账户或直接办理销户。
2 、公告期限后,纳入清理范围的账户需对账户进行激活才能办理转账汇款、存款、挂失等业务;如您的账户已被清理需重新启用,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至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账户激活业务。
1 、公告期限内,如您有清理范围内的账户,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至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激活账户或直接办理销户。
2 、公告期限后,纳入清理范围的账户需对账户进行激活才能办理转账汇款、存款、挂失等业务;如您的账户已被清理需重新启用,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至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账户激活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6266
。
感谢您对南昌银行的理解和支持!!!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