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的“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行对“沉睡账户”开展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个人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提醒提示,包括: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等形式。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的提醒提示通知或在我行有“沉睡账户”,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使用或注销,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等。
(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发送“账户清理”“账户核实”“激活账户”等相关的手机链接要求您给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
(三)请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请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请勿将您的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透露给任何人。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6055或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咨询。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