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是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
二、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3.信用状况良好;
4.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5.在本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6.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7.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三、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
2.借款人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4.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5.购房首付款证明;
6.江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已结清全部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五年期以上贷款最低执行利率不得低于五年期以上LPR减20BP;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五年期以上贷款最低执行利率不得低于五年期以上LPR加20BP;
3.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成交价或评估价格(以低者为准)的80%。具体按照当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四、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
五、办理流程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江西银行各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