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个人自用车贷款是指借款人为购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而向江西银行申请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一手自用车贷款、个人二手自用车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1.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4.信用状况良好;
5.购车行为真实,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
6.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三、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3.还款能力证明;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不低于首付款金额的存款凭证;
5.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6.担保资料(如有);
7.江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期限
个人自用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
五、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六、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江西银行各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